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原则是什么?
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原则是什么?让我们看看!
法人治理结构,又称公司管理结构(CorporateGovernance),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结构。狭义的公司管理主要是指公司内部股东、董事、监事和经理层的关系,广义的公司管理包括与公司利益相关者(员工、客户、存款人、社会公众等)的关系。公司作为法人,即法律赋予人格的团体人、实体人,需要适当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机构,具有决策能力,行使权利,承担责任,使公司法人能够有效活动,法人治理结构重要,是公司制度的核心。
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组成
根据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法人治理结构由四部分组成:
1.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,反映了所有者对公司的最终所有权和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。
2.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,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,决定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,维护投资者的权益。
3.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,监督公司的财务、董事和经营者的行为。
4.经理,董事会聘用,经营者,执行者,公司执行机构。
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四个组成部分,都是依法设定的,它们的产生和组成,行使的权利,行为的规则等等,都是在企业法中作出的具体规定,因此说,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以法律为基础,按照企业本质属性的要求形成的。
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原则
法定原则
公司法人管理结构关系到公司投资者、决策者、经营者、监督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,法律规定的,应当遵守法律规定。
责任明确
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各个部分都要有明确的分工,在此基础上,各行其职,各负其责,避免因分工不明而造成的混乱,影响各部分正常责任的行使,从而使整个功能得到发挥。
协调运行
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各个部分都是紧密结合的,只有相互协调,相互配合,才能有效地运作,有效地治理企业。
有效制衡
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各个部分不仅要协调配合,还要有效实现制衡,包括不同层次机构、不同利益主体的制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