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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企业内部运行监督机制如何完善?

发布时间:2022-05-21 10:30:22 阅读:4126
导读: 国有企业历经多年改革,在内部运行监督方面做了许多工作,取得了一定的成效,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。建立有效的国有企业内部运行监督机制,不能靠单一的措施,而应从多方面入手,建立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。

  国有企业内部运行监督机制如何完善?接下来一起看看吧!!!

  国有企业历经多年改革,在内部运行监督方面做了许多工作,取得了一定的成效,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。建立有效的国有企业内部运行监督机制,不能靠单一的措施,而应从多方面入手,建立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。


  国有企业内部运行监督机制如何完善?

  1、规范公司治理体系,完善法人治理结构。

  国有企业推行公司治理体系已实施多年,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不规范的情形,主要体现在两方面:一是虽然设置了相关岗位和人员,但缺乏配套的管理规范,议事决策和监督机制没有落实到位;二是有些职位形同虚设,任职人不能发挥作用,对领导言听计从,甚至根本不履行职责。

  规范公司治理体系,要按照公司法、现代企业制度和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要求,首先在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上体现内部监督和制衡机制,按规定设定“三会一层”、纪检监察、审计监督等机构和岗位;其次要从任职人选上委派靠得住的干部,并保证其履职独立性;第三要建立配套的议事决策和监督规范,保证监督机制落实到位。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使党委、董事会、监事会和高管层各司其职,各治理主体不缺位、不越位,不相互替代、不各自为政,真正发挥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赋予的权利和作用。

  2、建立清晰的权责体系,明确权限配置

  权责边界不清晰是国有企业内部运行监督失控的主要原因之一,有些管理者手伸得过长,什么都插手,掌控了过多的权限,破坏了监督机制,极易造成权力失控、监督失效。

  完善国企内部运行监督机制,必须制定明确的权责管理体系。首先,要针对公司“三会一层”治理主体制定权责清单,包括党委前置决策清单、国有股东授权清单、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、监事会监督事项清单、经理层经营权限清单等,并和企业日常决策运营事项有机结合起来;其次对每个部门、每个岗位的责、权、利做出清晰的界定,做到干部各负其责、各司其职,杜绝权力滥用。

  3、落实管理制度,优化工作流程,建立内控体系

  多数国有企业不缺管理制度,会有一摞厚厚的管理制度,但往往难以落到实处、形同虚设;也有企业制定的制度流程不科学、不合理,缺乏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设计,不能起到有效的内部控制作用。

  国有企业应从组织、战略、文化、投融资、人、财、物等各项职能着手,建立全方位的内部控制体系,完善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,优化工作流程,以机制防范漏洞、以规范制约权力。

  4、落实“三重一大”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,使权力得以监督

  个别国有企业在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决策方面不到位,未明确“三重一大”相关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,更有甚者在重大决策时绕开相关环节,流于形式,导致权力失去监督。

  在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制度时,首先要制定书面、详细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,使各项决策有据可依、依规执行,其次是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,并定期督查,使制度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。

  5、建立轮岗制度

  若一名管理干部长期在某个岗位任职,很容易形成利益圈子,隐藏不良问题。因此,实行轮岗制不仅为了培养复合型人才、锻炼干部队伍,更是及早发现问题、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之一。定期轮岗,尤其是关键岗位、重要岗位定期轮岗,对于及时发现问题、漏洞和腐败,避免出现小团体主义和利益团伙,有着重要的作用。

  6、加强纪检监察和党委监督力度

  纪检监察和党委监督,是国有企业内部运行的重要监督力量。一方面要加大监督力度,另一方面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,时时敲响警钟,防微杜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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