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:400-0014-591

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职责是“管资本”?

发布时间:2022-02-17 11:25:49 阅读:4987
导读: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印发《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》提出,“管资本”为主的重点任务归纳为“管布局、管运作、管回报、管风险、管党建”五方面。

 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职责是“管资本”? 接下来一起看看吧!!!

 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印发《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》提出,“管资本”为主的重点任务归纳为“管布局、管运作、管回报、管风险、管党建”五方面。作为完善国资管理体系和实现“管资本为主”核心环节的国有资本投资、运营公司(下简称“两类公司”),是否承担着“管资本”的职责呢?


  什么是“管资本”?

  “管资本”更加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企业法人财产权......更多依托产权关系和资本纽带、更多依靠公司章程和法人治理结构、更多采取行使股东权和发挥董事作用等手段履行出资人职责......“管资本”着眼国有资本的价值贡献,更加关注国有资本的整体收益和控制力。......“管资本”更加注重通过市场化手段,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利益主体关系、实现监管目标。......“管资本”更加关注资本合理流动、优化配置,更能引导企业追求发展质量效益......

  由此得出,“管资本”不止是管企业,是管国有资本的整体收益和控制力,只是管理手段注重通过市场化手段,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利益主体关系、实现监管目标。

  “两类公司”履行的是什么职责?

  “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、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,国有资本投资、运营公司对所出资企业履行股东职责。”

  《公司法》第四条规定,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、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。

  此外,中央会议也曾提出,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,享有所有者权益,权利、义务和责任相统一......主要职责包括“代表国家股东一体化行使股东各项权利”。

  因此,国资委是将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转授投资运营公司,公司履行的是出资人职责的表述更加精准。也就是说,“两类公司”主要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依据、以出资额为限、以股权为纽带、以公司治理为渠道、以派出股权董事为手段、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和影响出资企业的重要经营决策,是其出资企业积极而又有限的股东。

本文由中略咨询整理发布,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edu8.com/news/1506.html。